福州、泉州市委金融办,各有关设区市政府办公室,龙岩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闽金融〔2024〕2号)的要求,除福州市、漳州市、龙岩市外,其余地市典当行年审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第一批典当行2023年度(不含厦门市)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审工作的地市共选取了34家典当行进行年审,其中29家评定为A类、4家评定为B类,1家未通过年审(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于4家年审评定为B类的典当行,各相关地市监管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现场监管频次,加强非现场监管。
三、福州市委金融办、漳州市政府办、龙岩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要强化年审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于10月18日前完成辖内典当行年审工作。
附件:1.第一批典当行2023年度年审情况汇总表
2.第一批典当行2023年度年审情况表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