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闽金管〔2022〕16号)的要求,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各设区市监管部门已全部完成。现将2021年度典当行(不含厦门市)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共选取了76家典当行进行年审,其中58家评定为A类、15家评定为B类,3家未通过年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对于15家年审评定为B类的典当行,各相关地市监管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现场监管频次,加强非现场监管。
三、对于3家未通过年审且未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各相关地市监管部门要按照《典当行年审办法》的规定,告知相关企业不得再从事典当业务,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空白当票和续当凭证,并上交我局;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附件:1.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汇总表
2.2021年度典当行年审情况表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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