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薛艳,联系电话:0591-88323100。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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