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投资收藏品”非法集资,男子获刑七年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25-01-06 20:00

  遇到投资集资类宣传,不要受到宣传误导盲目投资,要认真了解产业或项目的资质许可、经营模式、真实性、资金去向和获利方式等,考虑自己是否了解市场行情、市场规律和潜在风险,做到看不懂的业务不触碰,没有说清楚风险点或看不透风险的产品要远离。

  案例详情

  2021年以来,被告人孙某以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春知秋文化艺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名义,指使“公司员工”联系不特定的老年人,通过谎称保本付息、投资返利等手段,引诱老年人以高价购买邮票、纪念币、纪念钞等廉价藏品,陆续骗取刘某某等37名被害人的钱款187万余元。事情败露后,孙某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在公安机关首次讯问的过程中,孙某仍心怀侥幸,辩解自己的行为纯属正常生意经营,只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无法偿还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款,其供述与公安机关已从报案人处掌握的大量情况相去甚远。

  案件处理

  法院经审理,被告人孙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案件警示

  作为投资者,应学习掌握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充分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不能人家一换“马甲”就上当。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虽然它形式多样,但是大家要始终谨记,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希望大家擦亮双眼,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切莫心存侥幸,掉进高利诱惑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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