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闽政办〔2023〕25号)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开展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2023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金融函〔2024〕3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初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监管部门复评以及我局复查审核,现将考核评价初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若对该初定结果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联系我局,或将有关材料邮寄、传真至我局金融监管一处。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正式公布福建省202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结果。
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1-87802694
传真:0591-88323116
附件:福建省2023年度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初定结果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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