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收回福建大洋典当有限公司等2家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时间:2024-05-20 10:36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 2005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经福建大洋典当有限公司和漳州市漳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现依法收回上述2家典当行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 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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