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4-10 10:06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福建省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和省发改委、司法厅《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营商〔2019〕729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以省金融监管局、金融办、清整办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以及原省经信委发布但因机构改革行政管理职能划转我局后仍然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审核,《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闽台金融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34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继续有效;《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福安市企业分类帮扶工作的意见》等4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废止(具体文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目录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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