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建省宁德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信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及四项配套制度之《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收回并注销上述2家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信息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原《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自动失效,福建省宁德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安市信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得再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并应于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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