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选聘金融工作专家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6-04 09:34

闽金管便函〔2020〕95号

 

  为提高我省金融工作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全面性,有效发挥相关领域专家作用,为我省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督管理提供决策、咨询、评审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我省金融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拟建立省金融工作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选金融工作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工作专家征选范围

 

  从事金融方面教学和理论研究、专业造诣深厚的专家学者,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公共管理、经济(金融)法学等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

 

  二、金融工作专家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三)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具有 10 年以上工作经验,热心参与金融工作;

 

  (四)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专业知识深厚的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工作者;

 

  (五)在高校、研究机构工作的专家学者,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的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准确填写《福建省金融工作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需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等材料纸质文件1份和电子文档1份。

 

  联系人:严其云 郑琳琳,联系电话:0591—88323199,88323105,电子邮箱:fjsjrjgjfgc@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邮编:350003。

 

  (二)初审。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入选省金融工作专家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我局将通过省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将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为省金融工作专家库人员,名单将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省金融工作专家将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3年组织一次征选和复核更新工作。

 

  附件:福建省金融工作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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