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权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复函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8-11-22 15:21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权

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的复函

  

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回购部分股权并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的请示》(兴资请〔2018〕6号)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回购福建欣福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亿元减少至19.5亿元。

  二、同意你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由“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有关股权回购、资本核减等国有金融资本变动事项,请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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