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07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7-10 17:52

民革福建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20231075号)收悉。近年来,省金融监管局大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将我局相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引导全省银行机构支持农业发展。据统计,至2023年5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95万亿元,同比增长15.11%,较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高出6.73个百分点;全省农、林、牧、渔业企业贷款余额467.94亿元,同比增长49.62%,较各项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高出36.25个百分点。二是加大涉农金融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以来,联合省财政厅等多家单位累计发布4期纾困贷,为2025余户农、林、牧、渔中小微企业提供纾困贷款23.14亿元;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多家单位发布乡村振兴贷,为2891户涉农企业发放资金49.06亿元。5月,联合省财政厅等多家单位设立福建省第一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为包含乡村振兴等行业(领域)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资金支持。三是积极鼓励在闽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通过完善农业全产业链信贷产品种类,助力农业产业化发展。据统计,2022年,全省26家主要银行发布的创新型信贷产品中涉农信贷产品13个,占比达15.85%。

  (二)加大保险保障力度。积极推动相关保险机构加大保险帮扶力度,推动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助力我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我省共承保各类农业保险182种,提供风险保障3415.13亿元,同比增长45.08%,当年赔付支出8.51亿元,同比增长54.48%。其中,新办农业保险58种,提供风险保障22.01亿元,同比增长202.47%,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经济补偿、转移风险、防灾减灾等功能。

  (三)加大融资担保力度。积极引导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力度,通过风险补偿和业务奖补、代偿补偿、保费补贴、降费奖补等方式,支持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三农”主体发展。至2023年5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共23.44万户(次),提供融资担保总额840.02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针对提案中建议“明确省级龙头企业列入金融信贷融资‘白名单’”。据了解,三明、莆田等地市先后发布多批次融资“白名单”或融资担保“白名单”,通过政府增信帮助“白名单”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51家,建议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对以上企业进行进一步梳理更新后,列入金融信贷融资“白名单”,我们及时推送银行机构,引导推动银行机构做好对接,根据龙头企业信用等级情况,积极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

  (二)针对提案中建议“省本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解决龙头企业发展的融资难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9〕6号),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重点支持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逐步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规模,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融资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位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等相关规定,积极鼓励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提供合规额度内的增信服务。

  同时,我局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保险以及融资担保的支持力度,助力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薛鹤峰(省金融监管局局长)

  联 系 人:王颖嘉(省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0591-87851999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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