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2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30 15:17

黄惠玲委员:

  《关于金融服务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31262号)收悉。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我们推动做好金融服务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局与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等一道,持续推动金融服务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动企业上市融资。联合省财政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牵头选聘一批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专业人才作为“上市辅导员”,着力提升企业上市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完成福建证监局辅导验收后奖励50万元;实现境内上市(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后奖励100万元。对已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转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奖励100万元。截至5月末,我省共有上市企业275家,其中境内上市企业172家。

  (二)持续推动企业发债融资。联合境内外交易所、协会每年开展多场福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培训班、产业债培训班等企业发债培训对接会,助力企业发债融资。实施我省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评价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省内企业发行债券支持力度。1-5月,我省企业共发债融资2494.52亿元。

  (三)持续推动产业基金设立。支持福建金投基金通过省市共建形式,支持相关设区市发起设立数字、台商、闽台、海丝、绿色、海洋等六支产业基金,助力我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与国家大基金合作,积极筛选推荐优质项目,引入基金资源支持我省企业发展。

  (四)持续推动基金聚集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基金小镇等基金集聚区,积极吸引规范运作、实力雄厚的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海峡基金港”,推动基金与项目对接。截至4月末,我省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581个,居全国第8位;管理私募基金4292支,居全国第6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持续搭建金融与实体经济间联系、沟通、合作的桥梁,进一步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为推动福建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一是做好融资保障服务。持续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激励评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总部争取更多金融资源,重点投向制造业、“四大经济”等重点领域和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等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对接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企业名单,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各项政策性优惠贷款产品作用,落实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政策,支持企业提质增效。二是强化上市和发债指导。研究出台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债等相关政策,联合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发债培育指导,不断扩大我省直接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占比。三是充分发挥基金作用。进一步提升基金投资效用,推动各地持续优化私募基金发展环境,积极吸引优质私募机构在闽集聚展业,引导私募股权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四是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持续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持续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推动加快专精特新板、台资板等特色板块建设,支持争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五是优化资本市场环境。持续配合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私募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规范工作,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薛鹤峰(省金融监管局局长)

  联 系 人:徐  涛(省金融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干部)

  联系电话:0591-88323105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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