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4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3-25 11:21

省生态环境厅:

 

  林旭阳代表提出的《关于南平市先行先试开展碳中和行动的建议》(第1841号)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相关工作的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我局牵头草拟的《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明确依托南平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等优势,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一、建立省级绿色金融改革协调机制

 

  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福建省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由郭宁宁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级金融管理部门以及三明、南平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指导全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省绿色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工作定期报送机制,要求南平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及时总结提炼成熟试点经验,梳理改革发展需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由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帮助协调解决。

 

  二、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省绿色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成员单位指导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省财政厅会同省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运用财政正向激励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闽财金指〔2020〕39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万元,支持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并积极指导南平市申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指导南平市制定《南平市碳中和行动方案》,推进重点碳排放企业纳入碳市场交易;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为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银行机构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福建银保监局指导银行业机构在南平市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等专营机构,确保绿色金融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同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南平市实际,积极创新契合当地产业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如“武夷山水品牌贷”、“生猪价格期货保险”等,为绿色金融发展夯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省绿色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成员单位协调指导,推动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早日在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取得成效。

 

  领导署名:温正斌(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联 系 人:林洞宇(省金融监管局金融协调处干部)

 

  联系电话:0591-87381369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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