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
贵办《关于报送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的函》收悉,现将我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确保法治机关建设正确方向
(一)持续加强学习教育。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系统法治培训等形式,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体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推动党员干部当好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二)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八闽大地落地生根。
二、坚持围绕中心,提高地方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一)全面统筹规划。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规定,出台《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2023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全面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夯实监管制度。推动出台《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加强小额贷款行业服务监管。印发《关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商业保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做好融资租赁公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强化地方金融行业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按照省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相关子项的实施规范,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认真实施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围绕地方金融组织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推动“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全面普及电子证照在政府服务办事中的应用。
(四)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为营造良好地方金融法治环境,推进地方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局同意担任福建省海丝地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业务主管部门,推动中心设立(目前已向民政厅提交设立申请),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金融和司法深度融合。
(五)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牵头出台《关于提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与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等政策。截至11月末,全省小微企业(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8个百分点。二是延续贷款贴息扶持。在充分总结8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贷款投放经验的基础上,与财政、人行等部门联合设立三期10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每年给予1%贴息。目前,前两期已完成投放,惠及企业1.4万户,第三期截至11月末已投放31.8亿元。三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持续抓好宁德、龙岩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支持台江、晋江、上杭创建省级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截至10月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2.3%,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5.0个百分点。四是提升增信服务质效。稳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不断扩大批量担保业务规模。截至11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在保余额718.68亿元,放大倍数达4.71,费率保持在1%以下。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今年共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3件、7次,正式出台印发2件。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我局今年正式出台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对已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审核台账,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今年共开展文件清理工作5次,废止5份文件。
(二)聚焦地方金融行业监管防控风险。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采取省、市两级联合执法方式,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开展“双随机”检查,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开展重点行业全覆盖监管。通过年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管,持续筑牢行业风险防线,努力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向社会公布全省第一批413家纳入正常经营类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四类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做实做细行业监管工作。三是持续健全网贷领域风险监管长效机制,部署开展网贷机构“回头看”整治工作。强化舆情监控,做好涉网贷领域信访投诉及违规经营线索处置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加强非现场监管。依托国家和省级典当、租赁、保理、地方资管等行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统计系统及时发现并纠正地方金融组织经营问题,有效提升系统化、常态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和非现场监管效能。五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对1家商业保理公司、1家典当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公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加大非法集资处置力度,将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列入平安建设处非考评,指导各地建立行政执法队伍,今年全省办理非法集资行政案件38起。六是及时下发《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健全源头治理、打早打小、协同联动、考核评价、保障有力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七是及时审慎处理群众信访、来访事宜。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前提,做好涉地方金融组织信访件的移送、办理、复查、反馈等工作,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共办理、转办各类信访件272件次。
(三)聚焦政务公开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我局制定的制度文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今年我局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8件,未出现超期答复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2条,发布政策解读3条。
四、坚持普法宣传,坚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加强监管队伍法治教育。开展2023年度法治培训,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解读等课程的讲解,提高地方金融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治专题讲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典当行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现场检查等形式,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将合规理念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根据地方金融行业发展需要,从不同群体特点出发,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普及金融法律政策知识,组织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四)持续深化处非宣传教育。将防范“套路贷”“非法校园贷”宣传融入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知识普及宣传中,调动政府部门、媒体、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各方力量,开展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一是创新升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品牌。联合省文旅厅在全省125个4A级以上景区开展“全福游 防非行”品牌宣传推广活动,累计覆盖超2216万(景区游客)人次,获得50多家媒体190篇各类报道,全网阅读量超1.2亿人次。二是积极推动防非宣教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常态化“七进”宣传,推动各地创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点、示范社区,打造宣传教育精品基地和精品作品,2023年新增省级示范社区3个、示范村2个、示范点3个。三是认真组织好常态化宣传。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部署我省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短信共计4844余万条,提醒公众警惕风险、积极举报。全年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5篇。四是积极参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办的防非视频大赛。面向全省发布“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非短视频“征集令”,全省征集防非短视频作品1031支,连续一个月在省金融监管局公众号每日展播优秀短视频作品。我省共计4支作品在全国分别获最佳传播奖、动画类优秀作品奖、场景类优秀作品奖、创新类优秀作品奖,省处非办再获优秀组织奖。
(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宪法进社区”、有奖问答等形式,宣传好《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用好家风馆等我省传统优秀文化资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发展宣传各方面全过程。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在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地方金融组织小、散、乱问题较为突出,机构内控合规建设薄弱,违规经营时有发生,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监管队伍素质与法治机关建设要求不适应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强化政策引领。严格依照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所赋予的权责,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促进相关行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减量增质”精神,持续落实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分类监管举措,健全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名单管理机制,加大“空壳”、“失联”以及不符合监管要求机构的处置和市场出清力度。三是打好违规惩戒“组合拳”。探索“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长效现场检查机制,做实做细非现场监管工作。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非现场监管手段作用,增强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监测前瞻性、穿透性、全面性,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二)防范化解行业风险。一是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部署,持之以恒开展各类交易场所风险处置工作,切实防范新兴领域风险,谨防部分市场主体借助合规交易场所牌照,脱离实体经济,过度金融化。二是进一步深刻认识金融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性,充分发挥“金服云”金融生态板块的监测预警作用,主动迁移风险关口,坚持做好网贷机构及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领域前瞻性防控、系统性管理、结构性施策,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三是加强与信访、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落细落实网贷机构及省外网贷机构涉我省的信访投诉处置及网上舆情监测,盯紧盯牢涉访涉诉较多的交易场所。
(三)提升群众防范能力。推动各级监管部门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业务网点等宣传平台,抓好金融消费及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非法校园贷”、非法高利贷知识的宣传普及,以案释法,揭示非法集资、“套路贷”、“非法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作案手法及危害性,提升群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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