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贵厅《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收悉,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2022年工作要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一是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推动全局干部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意识,当好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二是落实工作部署,依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制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2022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以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重点,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核心竞争力。三是做好普法规划,制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深入开展地方金融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地方金融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相结合,不断提升地方金融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为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和保障地方金融稳健运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推进地方金融领域立法立规,夯实监管制度基础。一是推动出台《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规范优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服务,实现我省地方金融监管有法可依、执法有据,有力推动福建省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制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进地方金融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印发《福建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推动我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规范发展。
(三)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今年共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件、14次,正式出台印发8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我局制定的制度文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今年我局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已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采取省、市两级联合执法方式,对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开展“双随机”检查,并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开展重点行业全覆盖监管。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持续筑牢行业风险防线,努力推进企业合规经营。五是加强交易场所监管。大幅压降交易场所数量,我省交易场所数量压降64%;对金交所开展现场检查,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包含“伪金交所”关键字样的市场主体逐一摸排,开展产权交易中心违规金融活动整治,坚决打击为非标债务融资业务增信背书的行为。六是推动全省网贷机构风险出清。 我省网贷机构已于今年6月实现全部清零,良性退出率达97.85%,最大限度保障了出借人权益。对良性退出无望、出借人反映强烈的违法网贷机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推动立案侦查、依法打击,依法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七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对3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典当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公众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加大非法集资处置力度,将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列入平安建设处非考评,指导各地建立行政执法队伍,2022年全省办理非法集资行政案件41起。
(四)开展地方金融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加强监管干部法治教育。开展2022年度法制培训,通过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常见问题分析和《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解读等课程的讲解,提高我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指导各级地方金融监管干部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提高队伍执法证持有比例,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地方金融监管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典当行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现场检查等形式,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将合规理念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三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根据地方金融行业发展需要,从不同群体特点出发,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普及金融法律政策知识,组织开展“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推广宣传教育防范非法集资示范点、示范社区建设。推动各地积极依托示范点建设,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不断创新形式,通过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常态化防非良好氛围。厦门先后共创建市级示范社区、示范点25个,漳州市成立首个市级示范社区,配备专职讲解员,常态化开展防非宣教活动。五是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联合华大街道九彩社区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发放《宪法》、《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册等方式,为社区居民讲解宪法、地方金融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宪法,坚定捍卫宪法,共同为法治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六是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举办“再读《民法典》”专题讲座,并特邀部分地方金融组织代表参加,让民法典走进机关和企业,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理解。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按照省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梳理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相关子项的实施规范,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二是认真实施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围绕地方金融组织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推动“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全面普及电子证照在政府服务办事中的应用。
(六)推广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多元化解金融纠纷。为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推进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工作深度融入、高效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与省法院等部门共同推动第一届厦门金融司法协同论坛顺利召开,拓宽金融司法协同深度和广度。助推各地建立健全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如宁德的普惠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龙岩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金融和司法深度融合。
(七)围绕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政策靠前发力。围绕疫情防控、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金融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性文件,抓好《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全力以赴助企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牵头成立货币政策工具推进落地研究小组,推动更多货币政策工具在我省落地。目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放任务已基本结束,省内共投放项目105个、金额211.16亿元。向上争取25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保交楼项目。碳减排、科技创新等6项货币政策工具也持续推进落地。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融资保障。推动9家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与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明确未来五年向我省提供1.44万亿元投融资支持。先后向金融机构推送2批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和4批中长期贷款融资需求清单,截至12月20日,已对接项目767个,达成融资意向金额2477.76亿元。四是推动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持续开展银行机构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激励评价,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性。今年,全省先后设立4期共40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其中,第五、六、七期纾困专项贷款已全部投放完毕,惠及超1.2万户中小微企业;第八期纾困贷正在加快投放,截至12月20日,累计放款3854笔,放款金额59.34亿元。推广重点领域银担合作拓面产品模式,不断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至10月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3.93倍,平均融资担保费率持续低于1%,1-10月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融资担保总额795.96亿元,为超16万户(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五是加快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出台《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建立上市服务员、上市辅导员、上市后备企业等工作机制,建成上市云平台,会同沪深港交易所等开展企业发债对接活动,不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成功举办2022年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福建创新发展大会,现场签署合作协议和融资项目33个,总规模超700亿元;围绕“四大经济”举办四场产融对接活动,组织120多家企业和机构参加对接,目前已有18家企业与40多家机构达成初步对接;结合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梳理9条调研考察路线,吸引近20家金融机构超70人赴各地考察。截至11月末,全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70家,居全国第7位。1-11月,全省企业新增直接融资6861.61亿元,其中股权融资、发债融资金额分别居全国第6、7位。
二、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要点
虽然在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普法系统性不够、力度不足,干部队伍素质与法治机关建设要求不适应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地方金融监管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落实落细我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要求,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核心竞争力,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地方金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处罚事项,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高效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和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法制培训力度,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以案普法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强化对行政相对人等相关重点人群的宣传。推动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金融组织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强监管系统官网官微建设,及时公布并更新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打造“互联网+”普法模式,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丰富传播方式,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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