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
按照贵厅《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1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省金融监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案审会主任由局长担任,负责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的审理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成立省金融领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我省金融资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金融供给。陆续出台扎实落实“六稳”工作24条、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21条、金融服务19条、进一步深化银担合作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明确建设工作要点。制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2020年度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法治体系,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执行力不断提高,加大地方金融领域普法工作力度,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工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营造更优的金融法治环境。
(二)推进立法工作,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法治体系
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协调、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对各相关单位及地方金融组织的意见,认真梳理,研究采纳,并结合我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完善《条例》有关地方金融组织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及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目前《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审议。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落实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年共对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向省政府报送备案6件。对我局涉及营商环境的现行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开展4次全面认真的梳理,应废尽废,应改尽改,高质量完成清规工作。
2.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证程序暂行办法》,规范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的实施和重大行政审批及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福建省金融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管。三是依法办理宁德市中凯联合工贸有限公司不服我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叶祖宇不服厦门市金融监管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经向申请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后,申请人均已撤回复议申请,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审改办、省数字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0﹞5号)的要求,牵头市县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五级十五同”原则进行细化梳理,形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发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布2020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集中购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为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物资保障。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全年办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1件,办理行政处罚4件,均对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法制审核。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将我局制定的制度文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全年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2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
1.紧抓重点对象学法。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组织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在全局开展《民法典》《证券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系列讲座,做好我局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学习工作,提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
2.加强重点内容宣传。一是疫情期间,对各级地方金融监管人员及地方金融从业人员,开展“金融大讲堂”线上培训,普及商业保理最新立法及法院重要案例、融资租赁疫情下的合规经营等地方金融相关法律政策知识,提高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线上法制培训,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新规下的地方金融”等课程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民法典》实施的部署要求,提高我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贯彻落实省领导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要求,组织印刷了《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汇编》,促进全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学好、用好地方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组织、指导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创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示范点、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印发22万份宣传材料。联合省委政法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开展多场次各领域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拍摄“私募基金骗局”“虚拟货币骗局”“新白娘子处非三部曲”等系列宣传片,推出“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特别发布会《护航》,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有奖问答等,开展经常性风险警示教育,普及金融法律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识别能力,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宪法进社区、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要点
虽然在2020年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法制体系不够健全、普法系统性不够、力度不足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围绕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狠抓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快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法治体系。加快推进《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调研、论证和修改等工作,争取尽快通过审议,早日出台。
(二)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法制培训力度,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抓好《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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