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积极落实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助推普惠金融发展。一是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为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3%的部分,财政部门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给予奖励。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三是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投放,财政部门按本年度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0.5%予以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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