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进一步推动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促进福建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社会公众对科创金融产品服务的知晓度和美誉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指导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征集汇编了辖内51家银行保险机构122个科技金融产品服务,通过在线发布的形式,“打包”送到企业和科技人才“指尖”,促进政银保企对接,助力我省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
现将科技金融产品服务第六期(下)发布如下,包括太平洋财险福建分公司、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险福建分公司、天安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永诚财险福建分公司、华泰财险福建省分公司、众诚车险福建分公司、永安财险福建分公司、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太平洋寿险福建分公司、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人民人寿福建省分公司、英大人寿福建分公司、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中英人寿福建分公司、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平安养老福建分公司全周期科技金融产品服务,供全周期科技型企业参考。
全周期科技金融产品服务
十八、太平洋财险福建分公司
1.专利执行保险
【产品特色】保障企业专利权受到侵犯所支付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具有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全覆盖、无等待期、政府补贴等特点,保险期限最长1年。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当被保险人专利权受到侵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请求,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所支付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
【累计限额】可以按照专利权数量收费,设置每件专利权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2.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
【产品特色】保障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具有先行赔付、解决被保险人的后顾之忧等特点,保险期限最长1年。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是指第三方的专利侵权行为被立案或受理后,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政府部门的书面处理结果,第三方的知识侵权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直接损失。
【累计限额】具体协商议定。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及公司补偿保险
【产品特色】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个人管理责任及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赔偿被保险个人及被保险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累计限额】限额一般在1000-2000万人民币。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4.境内上市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产品特色】旨在保护境内上市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在履行职责时,因工作疏忽或不当行为被追究赔偿责任,弥补上市公司补偿董事高管个人责任的空白地带,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保障。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被保险公司、被保险个人为配合和应对证券监管执法而产生的法律费用及行政和解金,民事赔偿金、刑事法律费用、其他费用等。
【累计限额】小型企业限额一般在3000-5000万人民币。中型企业限额一般在5000万-1亿人民币。大型企业限额一般在1亿-1.5亿人民币。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5.网络安全保险
【产品特色】2024年,太保产险工业供应链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金融企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和网络安全产品配套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方案入围国家工信部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公示名单。该产品保障企业因数据破坏、勒索、盗窃或黑客行为造成的损失。投保便捷、风险保障广、通过全流程安全监测,实现网络安全风险闭环管理。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由于列明的网络安全事件导致的被保险人的第一方损失或者第三方索赔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累计限额】中小微企业累计赔偿限额最高300万,或可具体协商议定。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6.产品责任险
【产品特色】旨在保护生产、销售企业免受因其产品造成的损害或伤害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在保险单约定的承保区域内,由于被保险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首次受到赔偿请求,依照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最高5000万。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7.财产一切险
【产品特色】保障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为平稳生产、正常经营保驾护航。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也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根据投保人资产清单拟定。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8.雇主责任险
【产品特色】雇主责任险是一种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可以有效地转移企业因其雇员在工作中遭受意外或职业病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减轻企业的用工风险,完善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因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
【累计限额】每人赔偿限额根据投保人协商拟定,累计赔偿限额根据投保人报送的雇员清单人数计算。
【咨询方式】林经理 0591-63321371。
十九、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
【产品特色】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是指保障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新材料因存在质量缺陷,造成用户单位的损失,造成用户单位修理、更换或退货等经济赔偿的风险,具有领域新,专业性要求高,市场反应快等特点,期限最高达1年。
【投保对象】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新材料存在质量缺陷,导致造成用户单位的损失或责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或退货等经济赔偿责任,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累计限额】保险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
【咨询方式】邓经理 0591-87316530。
二十、中华联合财险福建分公司
1.企业网络安全责任保险(2020版)
【产品特色】网络安全保险作为数字化过程中防范风险损失的重要一环,保障企业的网络信息安全。具体表现在:1.网络安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全面的网络风险应对方案保护核心资产并优化资源配置。2.应对风险的专业性使企业经营效率最大化。保险期限为一年。
【投保对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拥有、管理、使用或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或机构(适合全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或被指称发生个人信息泄密或公司信息泄密遭受赔偿请求;发生数据安全事故发生的鉴定服务费;以相应分项责任限额为限,对所发生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累计限额】最高500万元。
【咨询方式】张女士 0591-87382276。
二十一、天安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
【产品特色】分担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为重大技术设备制造企业的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保费可申请政府补贴。
【投保对象】高新设备制造公司。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保险装备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装备自身损坏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损失,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最高5000万元。
【咨询方式】朱经理 0591-88527450(88212)
二十二、永诚财险福建分公司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
【产品特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具有为创新企业保驾护航,期限最高达1年。
【投保对象】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制造销售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企事业单位。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保险装备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装备自身损坏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损失,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或应对第三者承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最高100万元。
【咨询方式】客服电话95552/0591-87271088分机5933。
二十三、华泰财险福建省分公司
1.网络安全保险
【产品特色】网络安全保险是应对数字化信息时代的创新险种,除提供网络安全财产和责任保障外,还涵盖了一系列针对现代企业可能遇到的网络风险的专项保险解决方案。具有全面性、定制性、专业性、实用性特点,期限一般为一年。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华泰网络安全保险包括网络安全财产类和责任类保障:1.财产类方面,针对企业在面临网络安全事件时可能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技术服务费用;2.责任类方面,为企业提供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对第三方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
【累计限额】单一客户最高1000万美金。
【咨询方式】余经理 0591-83203732。
二十四、众诚车险福建分公司
1.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责任险
【产品特色】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研发、生产、出售或合法占有的具备自动控制功能的机器设备因设备原因,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使用或操作保险设备人员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起讫时间为准。
【投保对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提供具备自动控制功能机器设备的制造商、销售商、服务运营商,或前述机器设备的所有人、使用者、软件开发商、集成商、智能驾驶系统辅助平台提供商,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因产品自身涉及或运行缺陷故障、外部交互模块故障、其他系统故障或控制故障中任一原因,造成使用或操作保险设备人员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57600万。
【咨询方式】周经理 0591-28311977。
二十五、永安财险福建分公司
1.永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
【产品特色】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其中,“首台(套)”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交付的装备产品。同时,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小型关键装备覆盖范围扩展到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装备产品。具体承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称及型号在保险单中载明,以下简称为“保险装备”。保险期限为一年。
【投保对象】制造销售符合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事业单位。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保险装备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装备自身损坏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损失,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或应对第三者承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累计限额】2000万元。
【咨询方式】黄经理 0591-22021361。
二十六、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1.国寿科技企业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产品特色】被保险人最少3人,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团单投保手续简单,保险责任丰富,方案组合灵活。
【投保对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科技型企业认定或评价的企业,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员工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包括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意外伤害费用补偿、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交通意外身故(含搭乘机动车、轨道交通、水上交通、飞机)、猝死。
【累计限额】累计保险金额最高243.6万元/人,其中意外伤残50万元/人、意外身故50万元/人、意外伤害费用补偿10万元/人、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3.6万元/人(200元/天)、交通意外身故100万元/人、猝死30万元/人为限。
【咨询方式】朱经理 0591-87092390。
二十七、太平洋寿险福建分公司
1.企业员工福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计划
【产品特色】覆盖企业员工24小时/工作期间意外风险,涵盖员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多方面风险保障,符合条件的员工及直系家属可享受“太保蓝本”。
【投保对象】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技术型企业在职员工及其直系家属。
【保险责任】1.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相应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给付相应意外伤残保险金;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接受门诊/住院治疗,给付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4.意外伤害住院补贴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接受住院治疗,给付相应住院补贴保险金。
【累计限额】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高保险金额。
【咨询方式】兰经理 0591-83709527 谢顾问 15059189877。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待期、理赔要求及其他权利义务内容以《太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2版)》《附加(2008)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附加(2008)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产品合同条款为准。
2.企业员工团体定期寿险保险产品计划
【产品特色】保险保障责任覆盖意外及疾病身故责任,符合条件的员工及直系家属可享受“太保蓝本”福利。
【投保对象】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技术型企业在职员工及其直系家属。
【保险责任】1.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待期后,被保险人因发生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相应保险金;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相应保险金。
【累计限额】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高保险金额。
【咨询方式】兰经理 0591-83709527 谢顾问 15059189877。所载内容仅供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并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待期、理赔要求及其他权利义务内容以《(2020)团体定期寿险》产品合同条款为准。
二十八、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
1.福惠保2.0
【产品特色】福惠保2.0是泰康一款团体意外保险标准套餐产品,套餐包含猝死责任。保险期间为一年,且不接受小于一年的投保申请。产品投保流程简化,线上投保。
【投保对象】所有类型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全生命周期)。
【保险责任】包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和猝死保险责任。
【累计限额】按照投保份数,最高可购买5份:意外身故/伤残、猝死保额最高可达50万,意外医疗最高5万,津贴最高250元/天。
【咨询方式】周经理 0591-63395830。
二十九、人民人寿福建省分公司
1.企业人人保产品组合方案
【产品特色】企业人人保是我司针对企业设置的便捷线上投保产品, 具有不同责任、不同定价的“免询价”组合方案可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创新型领军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等科技类企业不同群体人员、不同风险等级人员,为便于快速复制、销售推广,客户可通过微信进入我司人保微店,根据需要在我司微店上选择相关组合和保障并可配套健康增值服务,保险期限1年。
【投保对象】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业等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意外身故、意外伤残、猝死、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民航班机意外身故和伤残、火车(含地铁)轮船意外身故和伤残、公共交通工具汽车(含单位班车)身故和伤残、一般交通工具汽车意外身故和伤残。
【累计限额】根据具体方案确定。
【咨询方式】黄经理 0591-86311117。
三十、英大人寿福建分公司
1.英大人寿弘安B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英大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英大人寿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特色】以英大人寿弘安B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英大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英大人寿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产品组合为主,为被保险人提供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保障,制定套餐方案。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按照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体伤残的,按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3.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内进行治疗,就每次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的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并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自付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对于当次医疗费用超过合同约定免赔额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在指定医院内住院治疗,按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均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累计给付住院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
【累计限额】针对客户需求量身定制专属企业保障计划方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最高保障为100万元/人。
【咨询方式】李经理 0591-28320800。
三十一、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
1.阳光人寿和泰团体综合B款意外伤害保险、阳光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阳光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阳光人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阳光人寿团体定期寿险
【产品特色】承保手续较为简单,企业提供填写投保单、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需承包的人员清单即可;被保险人免体检;保险期间内可根据企业职工入离职情况,及时调整在保人员。保单期限最高1年。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1. 阳光人寿和泰团体综合B款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给付保险金,保额5-45万;2.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报销因意外伤害产生的治疗费用,保额0.5-4.5万。3.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天数津贴,50-150元/天,最高180天。4. 阳光人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患保险合同中约定重疾,给付保险金,保额3-15万。5.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因意外或疾病住院住院治疗给予津贴,30-150元/天,最高180天。6. 阳光人寿团体定期寿险: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保险金,保额3-15万。
【累计限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额5-50万、团体意外伤害医疗0.5-4.5万、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150元/天、团体重疾险保额3-15万、团体住院津贴30-150元/天、团体定寿3-15万。
【咨询方式】黄经理 13655046133。
三十二、中英人寿福建分公司
1.英杰守护套餐
【产品特色】1.A套餐特点:以意外险为主,其中重大自然灾害身故责任,比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均在保障范围内,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平日日常保额,节假日双倍保额。2.B套餐特点:除了意外责任外,还增加了疾病住院津贴和补充住院医疗。同时增加了团体护理险保障。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包含:意外身故责任,意外伤残责任,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重大自然灾害身故责任,护理险,疾病住院津贴,补充住院医疗,交通意外伤害。
【保费标准】及【累计限额】详见后页。
【咨询方式】陈经理 17720756720。
三十三、合众人寿福建分公司
1.雇主无忧(2023)A款
【产品特色】雇主无忧(2023)A款具有投保范围广,意外险1-4类职业均可投保,可根据客户需要制定单独保障计划等特点。
【投保对象】投保年龄在16-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保险责任】①意外伤残保险金:10万元/份;②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元/份;③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万元/份;④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金:100元/天/份。
【累计限额】可投保1份、1.5份,最低投保人数8人。投保1.5份时,最低投保人数20人。当有意外险职业风险等级4类人员投保时,最低投保人数30人。
【保费标准】1类职业:78元/人/份;2类职业:106元/人/份;3类职业:127元/人/份;4类职业:199元/人/份。
【咨询方式】徐经理 0591-88195027。
三十四、平安养老福建分公司
1.平安高新技术企业团体保险
【产品特色】平安高新技术企业团体保险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开发的专属产品,包含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重大疾病三类产品,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
【投保对象】全周期科技型企业。
【保险责任】包含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猝死保险金、高新技术企业特殊人员团体工伤身故保险金、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保险责任进行投保。
【累计限额】保险公司根据企业需求及风险设置相应责任的限额。
【咨询方式】褚经理 0591-83309513。
注:本文所列产品介绍,仅作宣传之用,具体产品细节、产品有效期等,以客户和银行保险机构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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