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令 2005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经福建大洋典当有限公司和漳州市漳信典当有限公司申请,现依法收回上述2家典当行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具体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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