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4-06-28 15:06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三农、科创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实践和良好经验。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普惠金融工作机制,特制定《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进一步补齐普惠金融发展短板、加快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构建我省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推动我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五部分18条举措。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健全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共5条措施,主要是加强普惠金融政策正向激励。强化货币信贷、财政、监管、产业等政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联络协调机制。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构建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效能,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补充作用。

  第二部分提升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共6条措施,主要是提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民生领域、乡村振兴水平,优化台企台胞服务保障。引导金融机构深化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落实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绿色消费等政策,推动城乡生产生活绿色转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

  第三部分健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共2条措施,主要是优化综合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支付便利化改造。完善信用环境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完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持续推进金融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信用激励机制。

  第四部分强化普惠金融监管能力。共2条措施,主要是优化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监测与防范。深化落实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地方金融组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减量提质。加强非现场监管手段运用,加大“空壳”、“失联”以及不符合监管要求机构的处置和市场出清力度。

  第五部分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共3条措施,主要是建立健全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加强股东资格穿透审查。引导中小银行立足本地特色化经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机制建设。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三、政策亮点

  一是破解难点,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惠民生。重点聚焦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民生领域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增强金融支农支小、助企纾困、保障民生的能力。推动银行、保险、资本市场、地方金融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力,更好地满足民营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高重点帮扶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组织面向农户、新市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

  二是瞄准焦点,科技赋能加速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服务更加高效,引导金融机构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加快新型支付方式在城乡各便民场景的应用,提高支付结算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信息汇聚更加规范,推动“金服云”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省公共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数据的合规使用,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推动监管手段更加智能,提升监管科技水平,推动监管数据平台建设,强化数字普惠金融风险监测与防范。

  三是塑造亮点,充分凸显区域性特色优势。积极发挥我省区位优势,优化台企台胞服务保障,对在闽台资中小企业融资进行增信,大力支持台湾农渔民融资,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深入推进宁德、龙岩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鼓励各地开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乡村振兴等试点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加大涉农、涉海等要素金融产品研发,聚焦林业、碳减排技术等领域,创新绿碳和蓝碳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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