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绿色发展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需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标准体系。近年来,我省金融系统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有效路径,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也发现了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问题短板。为此,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健全我省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为我省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建设美丽中国福建样本提供金融支撑。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五部分20条举措。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构建绿色低碳金融服务体系。共5条措施,主要是鼓励金融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或分支机构,开展“碳中和”创建行动,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加强保险资金对绿色基础设施、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积极为省内绿色低碳企业开辟上市辅导等通道,探索设立省级绿色认证中心,完善省“金服云”平台建设,为金融机构提供多渠道、多维度的绿色产业、项目与企业信息画像。
第二部分支持绿色产业发展转型。共6条措施,主要是通过探索编制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开展企业碳账户试点、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等方式,支持工业绿色转型;积极开展再生能源企业补贴确权贷款业务,鼓励能源领域重点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支持绿色清洁能源;推动多式联运、海铁联运、丝路海运、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推动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支持绿色低碳交通;加大对农业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降低绿色农产品保险门槛,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对绿色建筑项目的绿色金融扶持,支持绿色建筑建设;鼓励实施减排行动,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支持绿色低碳生活。
第三部分推进绿色低碳信息共享和环境信息披露。共2条措施,主要是鼓励金融机构公开绿色信贷战略和政策,依托省碳排放大数据平台,定期对重点绿色项目碳减排情况进行评估、核查、披露,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高碳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探索将气候等风险纳入风险管理。
第四部分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共4条措施,主要是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编制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探索规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完善碳汇交易和碳定价机制。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金融属性和功能,深化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抵(质)押融资等新型业务。推动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等碳金融产品创新。
第五部分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共3条措施,主要是鼓励各地探索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费用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给予补贴。省级财政部门将金融管理部门的绿色金融评估结果作为财政存款竞争性存放的参考指标。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开展绿色金融成效评估,探索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机制,健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洗绿”“漂绿”“混绿”等现象的发生。
三、政策亮点
一是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绿色金融作为撬动金融资源向生态领域流入的重要抓手,成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金钥匙”,纳入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将“绿色金融”作为建设金融强国的五篇大文章之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未来5年乃至2035年提出了阶段性发展目标。我省出台《指导意见》是结合福建实际,推动国家战略在我省金融领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健全我省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补齐绿色金融发展短板、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汇聚绿色金融要素资源、完善碳金融基础设施,推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明确目标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国首个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福建一直是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先行者。《指导意见》围绕我省发展情况找准方向,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25%,全省绿色上市公司数量稳步提升;初步建成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资源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于一体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交易机制,基本建立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加大金融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力度,推动福建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
三是结合实际探索福建特色创新实践。一是创新发展数字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符合我省产业经济特点的绿色金融地方标准体系,在省“金服云”平台搭建绿色低碳和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试点建立碳账户综合管理机制。二是创新开展林业、海洋碳汇交易和方法学研究。深化碳汇交易试点,继续保持林业、海洋碳汇交易量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在全国率先开发海洋碳汇方法学,扩大林业和海洋碳汇的应用领域。三是创新拓展绿色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发挥我省的区位优势,深化两岸绿色产业和投融资领域的交流,推动我省与金砖国家间跨境绿色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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