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增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闽金管规〔2023〕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对该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省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制定了《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共13条举措。
一是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从加强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落实好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政策、加强对民营企业特色化金融服务、做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架构等方面提出举措,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
二是引导信贷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在落实民营企业公平信贷原则、推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服务民营企业考核激励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银行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
三是加大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提出了完善民营企业上市服务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引导基金行业服务民营企业等措施。
四是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保障。从畅通政银企对接合作机制、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方面入手,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三、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细化举措,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若干措施》是推动以上政策措施在我省金融领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是对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和保障的进一步细化,力求持续提增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破解堵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今年以来,省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情况调研。针对调研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民营企业、金融机构反映的融资堵点,省金融监管局联合中央驻闽金融管理部门逐项梳理、逐个分析,在《若干措施》中提出了加强特色化金融服务、落实公平信贷原则、加大直接融资支持、提升增信服务能力、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等举措,力求政策精准惠企。
三是突出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积极学习外省在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融资对接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良性互动,提高产融对接效率。同时,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确定“白名单”企业,并引导“白名单”企业登录“金服云”平台提交融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融资对接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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