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4月19日,中央深改委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开创部署了我省数字政府建设,22年来,福建省始终把数字福建作为战略工程持续推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出台《总体方案》是对国家《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再造数字福建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特点
(一)聚集改革创新。
(二)坚持一体化建设。
(三)突出流程化标准化。
(四)注重模式创新。
三、主要内容
《总体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总体架构、实施路径、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主要概述发展现状和总体目标,总结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成效,分析短板弱项,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定位,提出到2025年发展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
(二)总体架构
构建“五横四纵”(五横: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业务应用层、用户交互层;四纵:政策制度体系、组织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数字政府总体架构,提出组织实施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一个综合门户和N个应用的“1131+N”工程。
(三)实施路径
(四)主要任务
聚焦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出打造集约高效的“1131”基础平台体系、实现政府改革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提升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推动公共数据可见可用可变现、创新数字政府应用服务、筑牢可信可靠安全屏障、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和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体系等十个方面46条任务举措。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创新、加大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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