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6-03 18:01

  日前,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印发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 ”行动和省政府关于提升资本市场工作的相关要求,抢抓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及北交所设立等资本市场改革机遇,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发挥上市公司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新引擎、积蓄新动能、增创新优势。

 

  二、起草思路

 

  为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由省金融监管局牵头会同财政部门、证监部门,主动谋划、积极推动,按照“促发展、聚资源、补短板、固存量”的工作思路,细化推动企业上市16条措施,集聚各地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方的合力,努力达成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良好成效。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涉及主要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目标。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上市公司年均新增25家,福州、厦门、泉州成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上市公司和产业集群集聚地。

 

  (二)主要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16项措施:

 

  1.“促”发展加大我省“四大经济”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的上市培育,推动和支持各地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的龙头上市公司,发挥上市公司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创新试点和优质税源培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引领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

 

  2.“聚”资源。通过建设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加强上市资源集聚、支持设区市开展金融招商推动金融机构集聚、支持引入各类资金及建设基金集聚区促进资金资本集聚、推动各级上市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加强工作力量集聚等,强化企业上市支撑力量,推动聚沙成塔,形成工作合力。

 

  3.“补”短板围绕上市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建设企业上市股权融资路演平台、建立“上市辅导员”制度、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新三板有效衔接、加大省级财政奖励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强化专业服务水平、激发企业上市热情、补齐发展短板。

 

  4.“固”存量提高“存量”上市公司质量,围绕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如控股权变更、上市公司退市、业绩大幅亏损、盲目投资、股票质押、债务违约等风险,发挥省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各设区市的指导和支持,“一企一策”稳妥处置。

 

  (三)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考核激励、氛围营造等方面进行保障支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省推进企业上市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与设区市政府的会商机制,省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加强对各设区市推进企业上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指导。二是强化考核激励。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建立直接融资评价奖励机制。三是强化氛围营造。总结推广企业上市的经验做法,加大优秀上市公司宣传力度,营造推进企业上市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良好氛围。四是做好政策衔接。原有关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股改奖励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层新增挂牌交易奖励自本行动方案印发之日起不再继续执行,政策衔接具体工作由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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