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加快金融业发展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1〕8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促进我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闽台金融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二、起草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分析我省金融业自身发展方向和实体经济金融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具体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共20条举措。
(一)促进金融业自身发展超越
分别从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地方金融组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实际出发提出5条促发展举措。力争到2025年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8.2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9万亿元,证券期货业快速发展、直接融资规模显著提升,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年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二)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超越
提出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好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等5条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有关目标实现。
(三)推动闽台金融融合发展
提出推进机构入驻和信用合作、推动台企金融服务便利化、支持台胞金融服务同等化、便捷两岸跨境投融资等4条举措,引导我省金融系统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加强闽台金融融合,发展具有福建特色的金融体系。
(四)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提出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强化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4条措施,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保障措施
提出强化监督引导、加强考核激励等2条保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推动《若干措施》有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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