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7-22 17:27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和有序推进我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把工作重心落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上,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实施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在金融领域的贯彻落实,提升金融服务“百千”企业质效,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金融支持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前,省金融监管局发函收集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为文件起草打下良好基础。初稿形成后,与各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进行研究讨论,并正式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若干措施(送审稿)》报省政府审定。经省政府同意,7月20日,省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四个方面共16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做好“百千”企业的信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提升对“百千”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百千”企业探索全面建立主办银行机制;通过疏通贷款定价机制、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实行差异化定价等方式,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行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服务,要重点支持一批乡村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银行机构为服务业行业设立专项信贷额度;切实做好对受困企业的纾困工作,加快100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投放,为受困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方案。

 

  (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紧抓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对于列入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百千”企业,在当年完成股改的,省级财政奖励3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持续摸排企业发债需求,畅通企业发债融资渠道;引导政府资金参与设立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打造各类基金集聚区,优化基金服务;鼓励上市“百千”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三)发挥保险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雇主责任险等业务,推动出口信用保险省分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加大银担合作力度,大力推广“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逐步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以内,稳步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业务规模。

 

  (四)提升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推动银行机构拓展供应链、产业链融资业务,鼓励省内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经“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开展“期货进企业”活动,支持期货公司向“百千”企业提供场外期权等衍生品服务,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加强“百千”企业发展现状、规划、导向等信息的共享,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对接清单内企业;督促金融机构在积极支持一二三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同时,加强风险防范,严守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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