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市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多名群众联名报案。报案人称,某公司在某市辖区内,以代销多款“私募基金”产品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广泛募集资金,并书面或口头承诺远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回报。然而,当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产品到期后,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兑付本金和利息,导致多名群众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接到报案后,当地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办案民警深入调查、调取银行流水、查阅合同协议及询问相关证人,逐步还原了该公司的违法事实。
经查,某公司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法定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开展非法金融业务。为扩大资金募集规模,该公司在某市辖区内先后招募了多名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员大多不具备基金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也未接受过正规金融法律法规培训。他们通过举办产品说明会、熟人介绍、发放宣传单、组建微信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所谓的“私募基金”产品,并以“年化收益率可观”“保本保息”“短期回款”等话术诱骗群众投资。
经审计核实,某公司共计向75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累计金额高达3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依法查封,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公安分局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手法:
辨别看穿私募基金的各种“伪装”:
一是否假借私募基金的合法经营形式掩盖非法集资之实。
二是否承诺或变相承诺高额利润。
三是否违规扩大私募范围、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等角度。

福小金温馨提示:
一要树立合规意识,在购买私募基金前谨慎核实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信息、合规诚信信息;投资款划转时,认真核对对手方银行账户。
二要坚持理性投资,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三要提高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诱惑。
投资者如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应注意收集保存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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