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聚焦:绿色金融助力福建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金融 时间:2026-03-25 10:35

  福建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绿色是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在闽金融论述与实践启示,全方位、立体化构建福建绿色金融“3+3”体系机制,完善政策、标准、产品三个体系,夯实环境信息披露、发展激励约束、交流合作互联三项机制,高质量书写绿色金融的福建篇章,助力福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以系统和创新为重点,高效建立绿色金融“三个体系”

  健全更加完备的福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在横向协调上,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牵头作用。自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福建围绕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林业金融等领域制定出台6份政策文件,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发展目标、具体分工,形成由人民银行牵头、多部门配合的“信息共享、项目共推”联动格局。截至2025年11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为13039.8亿元,同比增长24.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出21.4个百分点。

  在纵向贯通上,因地制宜创新绿色金融政策。鼓励各地差异化开展绿色金融实践探索,精耕具有福建特色的林业金融、新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在南平、三明、龙岩等地着力推动以林业经济为主的“信贷+担保+收储”政策组合,将林业金融政策支持范围拓展至林下经济、林业上下游产业链;在漳州、宁德、平潭等地积极开展县域重点产业链金融专项行动,融合财政、产业与金融政策支持新能源电池、新能源电力、绿色化改造项目发展。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锂电池、光伏和风电行业等13条县域重点产业链贷款金额为891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2.4%。

 

  推广更加规范的福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试点转型金融和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制定《福建省建材行业转型金融标准试用工作方案》,建立建材重点企业清单和转型金融贷款投放监测评估机制。在南平等地先行先试生物多样性金融标准,探索“生物多样性绩效挂钩贷款”“生物多样性+气候投融资贷款”等创新模式。截至2025年11月末,全省建材行业转型贷款余额为14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4%;生物多样性贷款占全省绿色贷款比重超16%。

  推动林业资产凭证标准化和林票质押融资。“林票1.0”模式将林地经营权定量分置为可质押的标准化权证,探索包含林业碳汇的“碳票”质押融资模式;“林票2.0”模式依托林木资源发行标准化、可流通的生物资产票据,构建了“林业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转化链条。截至2025年11月末,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175.4亿元,各类林票相关贷款累计投放金额达9628.2万元。

  制定涉海涉港绿色金融的业务标准。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全国首个涉海绿色金融团体标准《绿色金融支持可持续海洋渔业认定指南》,明确金融支持具体场景,为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注入金融动力;先行先试,推动发布《厦门市金融支持港航物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指南》,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提升产融对接效率,助力绿色港航转型升级。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绿色渔业、绿色船舶制造、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绿色港口和航道等领域贷款余额为223.9亿元,较年初新增近50亿元。

 

  

创新更加丰富的福建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迭代创新林业金融产品。以产品功能为驱动,迭代探索森林作为“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价值实现路径。在全国率先开展“福林贷”和“森林生态运营中心兜底收储”两项创新,破解林农信用难题;在南平对特定林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进行评估核算,并与贷款信用挂钩,落地全国首批“茶园VEP挂钩贷款协议”。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涉林贷款余额为1749亿元,同比增长14.5%。

  创新绿色权益信贷产品模式。推动碳账户和碳金融、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生态环境权益质押融资、转型金融和生物多样性金融创新,形成丰富的绿色信贷产品谱系,高效支持绿色产业转型升级的个性化融资需求。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绿色产业贷款余额为12320.8亿元,较年初增长14.5%。

  拓展绿色债券融资渠道。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民营企业绿色熊猫债券、银行间债券市场全国首单锂电行业绿色债券、体育行业首单绿色债券,试点开展绿色外债业务。在福州、厦门等地创新发行蓝色债券,定向支持海洋生态修复、海上风电等蓝色项目,并探索发行与可持续发展目标挂钩的债券品种。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2431亿元、绿色债券223.6亿元。

  发展碳金融衍生品业务。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构建全省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创新多元化碳金融工具和碳金融衍生品。全国首单“林业碳汇质押贷”、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首只“挂钩地方碳市场碳资产债券”、首个“农业碳汇保险”相继落地;在宁德、漳州等地试点“蓝色碳汇”金融,以红树林、海草床等海洋碳汇为基础开发碳汇质押融资产品。

 

以规范性和可得性为特色,持续夯实绿色金融“三项机制”

  强化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建设,稳步提高福建环境信息透明度

 

  制定完善《福建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明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关键内容、格式规范与披露频次;通过制定细化指引、组织专题培训、开展披露质量评估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银行的环境信息识别、核算与披露能力。截至2025年11月末,全省共有95家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法人银行机构占比从2022年末的不足10%,提升到当前的36.6%。鼓励兴业银行对标国际绿色金融实践编制发布全面的ESG报告,相关工作得到第三方认证。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围绕林业碳汇、绿色渔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福建特色项目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厦门银行完成2024年ESG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与披露,成为践行ISSB原则中国化的有益尝试。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引导福建绿色金融资源合理配置

 

  在政策激励方面,推动信贷资源优先支持绿色低碳领域。持续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在闽落地,对银行机构符合条件的碳减排贷款提供再贷款激励;结合森林资源优势创设“闽林碳融”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业务模式,重点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价值转化项目。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全省银行机构累计为800个项目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相关贷款321亿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累计发放“闽林碳融”贷款30.3亿元。

  在约束引导方面,重点做好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估。按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对省内23家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质效评估和通报,将福建特色的林业金融、转型金融、碳减排支持贷款、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等工作情况纳入评估体系;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全省超80%的银行机构将绿色金融评估结果纳入内部业务绩效考核,绿色金融工作形成共同发力、一体落实的刚性约束。

 

  

强化交流合作互联机制建设,深化福建绿色金融开放共赢格局

 

  加强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工具运用。将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与福建本土的“山海”特色相结合,持续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UNDP-GEF)在龙岩长汀实施的“中国典型水土流失退化天然林用地修复与管理项目”;推动“混合融资类”金融工具的开发与运用,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中国方案”。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探索生物多样性金融在闽台融合领域推广运用的可行路径,引导金融机构向金门供水水源保障南高干渠供水替代工程授信8亿元,通过重点流域海域水环境治理助力闽台共饮一江水;通过“碳收益挂钩+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组合,引导投放1840万元贷款支持某台资企业建设绿色工厂,为企业额外让利20个基点;支持金融机构为全国首单两岸融合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项目配套提供3000万元授信;实现全国台企林业碳汇认购“零突破”,3家台企认购1815.49吨碳汇。

 

以问题和突破为导向,不断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完善金融标准和信息披露

 

  在金融标准层面,当前转型金融标准仍为分批次、分行业、分地区试点,尚未形成全国性的转型金融标准体系;绿色金融标准呈现“碎片化”格局,存在“边界漂绿”“进展漂绿”“关联漂绿”等风险。应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转型金融标准,运用金融手段,正向激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高碳行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更新设备实现降碳;推动绿色金融新型领域标准制定,细化绿色贸易、绿色消费等认定标准,加强政策宣导和标准培训。

  在信息披露层面,当前全球气候信息披露正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过渡,金融机构与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定性描述多、定量数据少、分散披露多、整合信息少、ESG治理深化不足、第三方评估认证体系不健全,影响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的公信力。应进一步强化ESG信息披露监管,持续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碳核算能力,加强碳足迹管理,健全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制。

 

  

兼顾绿色项目期限与收益,加大金融与产业政策激励 

 

  纠正绿色项目金融特性错配问题。绿色项目具有高技术门槛、高资本密集、高风险暴露和长回报周期的“三高一长”特征,而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以银行信贷为主导,银行负债端期限普遍较短,与绿色项目的长期性形成一定错配,客观上导致绿色项目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应加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绿色金融债等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获得成本更低、期限更合理的资金,专项投入符合标准的长期绿色项目,缓解银行负债端期限压力;设立绿色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为符合标准的长期限、高风险绿色项目提供风险分担。

  关注在绿色溢价方面存在的缺失和扭曲问题。当前,绿色项目因环境正外部性而获得的绿色溢价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体现在信贷市场上则是绿色贷款利率与普通项目贷款利率差异不大。同时,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尚未充分内部化,高碳资产的风险未被充分定价,绿色资产的比较优势难以显现。应进一步建设市场化的绿色定价机制,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碳市场扩容、纳入更多高碳行业,使高碳成本显性化;落实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估,引导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中体现绿色差异;探索发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和绿色项目再保险业务,降低银行体系绿色资产的风险敞口。

 

  

着力提升绿色环境数据治理能力,强化数据平台与专业能力建设

 

  在环境数据方面,当前环境数据质量的可比性、可得性、可靠性有待提高,不同企业、行业采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和边界设定不一,多数企业碳排放数据为估值而非实测值,供应链间接排放数据缺失较严重,环境数据的质量问题导致金融机构风险定价失据失真。应构建国家层面的绿色金融环境数据平台,整合企业碳排放、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数据,引入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新技术监测环境绩效,稳健有序地实现环境数据的标准化共享,推动环境风险内部模型的开发和运用。

  在能力建设方面,金融机构环境风险模型存在情景选择任意性、参数设定主观性、传染机制不确定性的问题;同时,绿色金融的涉及面较广,涵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修复、海洋碳汇等兼具生态复杂性与技术专业性的新兴领域,金融部门明显缺乏专业复合型人才和系统技术支撑,中小银行普遍缺乏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应鼓励商业银行与投资机构联合建立专职的绿色金融管理团队,重点培养精通“金融+环境+数据”的复合型人才,系统化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和ESG能力建设,并推动相关成果运用于信贷审批、产品定价与投资决策流程,以支持由数据到决策的有效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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