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施训机构和实施方案的公告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4-05-29 09:47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222号)的精神,为了确保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顺利开展,拟遴选若干施训机构作为2024-2026年度全省金融领域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供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现将征集施训机构和专业科目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工程学、金融计量学、保险学原理、风险管理、保险精算学、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投资银行学、项目评估与管理、金融经济学、信用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评级、征信理论与实务、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等金融学类课程及经济学、管理学类课程。

  二、培训形式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为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4--2026年度。

  四、施训机构基本条件

  (一)机构资质要求:施训机构应具备国家级或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质,其中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优先。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专业科目培训经验,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平台资质要求:具备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平台网站具备合法域名,并通过ICP备案。

  (三)平台安全要求:按照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平台应具备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备案证明,配有数据安全专员。

  (四)平台带宽要求:具备承担网络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硬件设施设备与网络环境。提供足够的服务器带宽,能够保障全省金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大规模在线学习时,网络平台运行稳定。

  (五)课程内容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对金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提供符合专业科目学习内容、高质量的培训课程,课程数量不少于60学时/年,且每年更新课程内容不低于总量的50%。培训课程应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证明或使用授权,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

  (六)平台系统功能要求:平台系统应提供网络培训所需要的注册、登录、报名、缴费、课程学习、练习、考试、教学管理及客户服务等必要功能,在线学习和考试过程中能应用技术手段对学习状态进行监测,保证在线学习的时长和效果。具备完善的数据备份系统。有条件的提供移动端学习功能。

  (七)服务能力要求: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运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详实记录学习过程,建立学员考核制度,学员培训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生成培训合格证明和结果数据。配备专职客服团队,能够提供电话、短信、互联网在线、电子邮箱等多渠道配套服务。

  (八)平台对接要求:具备与“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技术能力。

  (九)财务管理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规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学员开具正规发票。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全省金融领域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的单位,请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金融领域专业科目施训方案等申请材料(附后)报送省委金融办人事处(含电子版和纸质版)。省委金融办将综合考虑各单位的施训条件和能力,择优遴选2024-2026年全省金融领域专业科目网络学习平台,施训机构名单将在我办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每年度金融领域专业科目培训完成后,施训机构应当向省委金融办人事处报送工作总结,实施培训情况,将作为遴选下一轮金融领域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游紫莹

    联系电话:0591-63157659

  电子邮箱:jgfdqrs@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省物价大厦1302室

  附件:1.申请材料目录

        2.申报2024-2026年金融领域专业科目施训机构简明表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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